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37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2273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98 年 12 月 29 日

法官江德千賴妙雲許旭聖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98年度上訴字第2273號

上訴人
即被告
甲○○ (現在臺灣臺中女子監獄執行中)
指定辯護人
鄧雲奎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98年9月23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9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江 德 千

                法 官 賴 妙 雲

                法 官 許 旭 聖

                書記官 紀 美 鈺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29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2273號於民國 98 年 12 月 29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