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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9年度上訴字第825號

偽造文書等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7 月 08 日

法官王增瑜吳進發梁堯銘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99年度上訴字第825號

上訴人
即被告
甲○○

      丙○○

      乙○○

上列被告三人因犯竊盜、偽造文書等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丙○○、乙○○三人之羈押期間,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甲○○、丙○○、乙○○三人因分別犯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前經本院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分別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5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於中華民國99年4月20日執行羈押,至中華民國99年7月19日,三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以上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中華民國99年7月20日起,第一次延長羈押二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8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王 增 瑜

法 官 吳 進 發

法 官 梁 堯 銘

書記官 陳 玫 伶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8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9年度上訴字第825號於民國 99 年 07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偽造文書等,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