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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9年度聲字第1062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99 年 06 月 24 日

法官趙春碧賴恭利何秀燕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聲字第1062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99年度執聲字第87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理由

甲○○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 號 │ 1 │ 2 │ 3 ││ │ │ │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 │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7年3月 │有期徒刑7年3月 ││ │ │ │ │├──────────┼────────────┼────────────┼────────────┤│犯 罪 日 期 │97.3.4 │97.3.12 │97.4.8 ││ │ │ │ │├──────────┼────────────┼────────────┼────────────┤│偵查(自訴)機關 │彰化地檢97年度毒偵字第 │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第5201│彰化地檢97年度偵字第5201││年 度 案 號 │1834號 │號 │號 ││ │ │ │ │├─┬────────┼────────────┼────────────┼────────────┤│最│法 院 │彰化地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後│ │ │ │ ││事├────────┼────────────┼────────────┼────────────┤│實│案 號 │97年度員簡字第407號 │98年度上訴字第939號 │98年度上訴字第939號 ││審│ │ │ │ ││ ├────────┼────────────┼────────────┼────────────┤│ │判 決 日 期 │97.6.27 │99.1.12 │99.1.12 ││ │ │ │ │ │├─┼────────┼────────────┼────────────┼────────────┤│確│法 院 │彰化地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定│ │ │ │ ││判├────────┼────────────┼────────────┼────────────┤│決│案 號 │97年度員簡字第407號 │99年度台上字第2074號 │99年度台上字第2074號 ││ │ │ │ │ ││ ├────────┼────────────┼────────────┼────────────┤│ │判決確定日期 │97.07.21 │99.04.08 │99.04.08 ││ │ │ │ │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是 │否 │否 ││件 │ │ │ ││ │ │ │ │├──────────┼────────────┼────────────┼────────────┤│備 註 │彰化地檢97年度執字第5577│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2321│彰化地檢99年度執字第2321││ │號(已執畢) │號 │號 ││ │ │ │ ││ │ │ │ ││ │ │ │ ││ │ │ │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24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趙 春 碧

法 官 賴 恭 利

法 官 何 秀 燕

書記官 郭 振 祥

中 華 民 國 99 年 6 月 24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9年度聲字第1062號於民國 99 年 06 月 24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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