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9年度聲字第2173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聲字第2173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張志綸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聲請案號:99年度執聲字第177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張志綸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受刑人張志綸因毒品等罪,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張志綸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 │1 │2 │3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99.03.09 │99.01.12 │99.03.25 ~ 99.03.26 │├────────┼──────────┼──────────┼──────────┤│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99年度毒偵字│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 │臺中地檢99年度偵字 ││年 度 案 號 │第1197號 │第6913號 │第14740號 │├─┬──────┼──────────┼──────────┼──────────┤│最│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後├──────┼──────────┼──────────┼──────────┤│事│案號 │99年度中簡字第1354號│99年度易字第2254號 │99年度上易字第1245號││實├──────┼──────────┼──────────┼──────────┤│審│判決日期 │99.04.30 │99.09.01 │99.11.10 │├─┼──────┼──────────┼──────────┼──────────┤│確│法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定├──────┼──────────┼──────────┼──────────┤│判│案號 │99年度中簡字第1354號│99年度上易字第1341號│99年度上易字第1245號││決├──────┼──────────┼──────────┼──────────┤│ │判決確定日期│99.05.24 │99.10.19 │99.11.1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是 │是 │是 ││之案件 │ │ │ │├────────┼──────────┼──────────┼──────────┤│備註 │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第│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 │臺中地檢99年度執字 ││ │6413號(本件已入監執 │第12705號 │第13625號 ││ │行完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