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5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0年度勞上字第20號

給付加班費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9 月 25 日

法官陳蘇宗黃峻隆宋富美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勞上字第20號

上訴人
郝大翔
上訴人
汪慶霖
上訴人
黃亮鐘
上訴人
周振中
上訴人
徐傳智
上訴人
戴偉明
上訴人
董立德
上訴人
金 文
上訴人
劉湘江
上訴人
林柏齡
上訴人
朱德生
上訴人
詹金樹
上1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涂芳田律師

上列當事人與被上訴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間請求給付加班費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中華民國102年7月26日所為之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核其訴訟標的金額合計為新台幣(下同)5,193,502元(各上訴人訴訟標的金額分別如本院前述判決附表一編號㈤1至12所示),應徵第三審裁判費合計78,72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七日內,如數逕向本院補繳,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5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陳蘇宗

                  法 官 黃峻隆

                  法 官 宋富美

                  書記官 高麗玲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5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0年度勞上字第20號於民國 102 年 09 月 25 日裁判,案由為給付加班費,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