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富美
法官曾任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民國 102 年 9 月 – 106 年 6 月
宋富美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宋富美,曾任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法官(民國 102 年 9 月 – 106 年 6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990 筆(民國 93 至 106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44 年台抗字第 4 號」(提及 19 次)。資料截至民國 106 年 6 月 17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常審什麼案
- 民事為主損害賠償、聲明異議
- 公開判決
- 990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93–106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990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宋富美法官的重點數據速覽有哪些?
每一句都是完整事實,附分母與資料期間,可一鍵複製並帶著出處引用。
依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宋富美 法官在民國 93 至 106 年間(案號年度)共有 990 筆判決書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主要任職於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截至 民國 106 年 6 月 1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宋富美 法官最常審理的案件類型依序為損害賠償、聲明異議、分割共有物(依案由頻率統計,描述案件組成,不是傾向評價)(截至 民國 106 年 6 月 1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宋富美 法官的判決書最常提及判例「44 年台抗字第 4 號」,共 19 次(僅呈現判決書中提及之事實,不代表法官立場)(截至 民國 106 年 6 月 1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宋富美 法官的公開判決案號年度分佈於民國 93 年至 106 年(截至 民國 106 年 6 月 17 日・LawPlayer 統計・以司法院原始判決為準)。
宋富美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宋富美法官的 921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8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819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 一般案件819 筆(88.9%)
- 工程營建32 筆(3.5%)
- 家事29 筆(3.1%)
- 國家賠償14 筆(1.5%)
- 醫療13 筆(1.4%)
- 勞動11 筆(1.2%)
- 消費借貸2 筆(0.2%)
- 智慧財產1 筆(0.1%)
宋富美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宋富美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10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 駁回745 筆(75.3%)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其他104 筆(10.5%)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發回更審58 筆(5.9%)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 廢棄原判41 筆(4.1%)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程序裁定14 筆(1.4%)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原告勝訴10 筆(1.0%)
法院准許原告全部或主要請求;對方通常仍可上訴
- 准許8 筆(0.8%)
法院同意了聲請的事項,例如核發保護令、准許本票強制執行
- 確認判決5 筆(0.5%)
法院確認某個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例如確認親子關係、確認債權不存在
- 移送3 筆(0.3%)
案件改由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處理,不涉及誰對誰錯
- 和解2 筆(0.2%)
雙方達成共識結束爭議,內容由雙方合意決定完整說明
在法院成立的和解、調解,效力等同確定判決。對很多民事糾紛來說,這是比判決更快、更可控的出口。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宋富美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宋富美法官共有 990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745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宋富美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宋富美法官共有 990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20 筆。
- 105年度抗字第291號確定訴訟費用額聲明異議抗駁回
- 105年度重再字第15號損害賠償重再駁回
- 105年度勞再易字第1號給付資遣費勞再易駁回
- 103年度重上更㈠字第54號返還押租金重上更(一)發回更審
- 106年度聲字第7號交付法庭錄音光碟聲
- 105年度重上字第175號塗銷抵押權登記重上駁回
- 105年度上易字第137號確認袋地通行權等上易駁回
- 105年度重勞上字第5號確認僱傭關係存在重勞上程序裁定
- 105年度重上字第173號撤銷仲裁判斷重上駁回
- 104年度建上字第14號給付工程款建上駁回
- 105年度聲字第178號聲請參加訴訟聲駁回
- 105年度訴易字第31號損害賠償訴易駁回
- 105年度上字第38號拆屋還地上駁回
- 105年度上易字第335號給付款項上易駁回
- 104年度重上字第180號返還不當得利重上駁回
- 104年度家上字第27號分割遺產家上廢棄原判
- 105年度上字第463號損害賠償上駁回
- 105年度重再字第15號損害賠償重再駁回
- 105年度抗字第415號撤銷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抗駁回
- 104年度重上字第242號塗銷所有權登記等重上程序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