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2年度建上字第13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建上字第13號
- 上訴人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中區工程處
- 法定代理人
- 陳銘璋
- 訴訟代理人
- 劉榮滄律師
- 被上訴人
- 長源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金成
- 訴訟代理人
- 陳明佑
- 訴訟代理人
- 蘇顯讀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靖琪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4年1月28日下午4時整在本院第35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被上訴人應查報關於規格1,200mm「30t」、「20t」、「llt」鋼
管實作數量,及「ODφ630.8mm鋼管」實作數量,已呈報監工單
位核准之核准資料,並查報壽成機械廠有限公司關於鋼管報價之
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