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3年度勞上字第31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勞上字第31號
- 上訴人
- 李玉映
- 訴訟代理人
- 李淑女律師
- 被上訴人
- 明昌國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秋龍
- 訴訟代理人
- 蔡其展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並指定於104年3月17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32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勞上字第31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並指定於104年3月17日下午3時20分,在本院第32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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