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3年度建上易字第1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建上易字第1號
- 上訴人
- 向陽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鍾月媚
- 訴訟代理人
- 焦培峻
- 訴訟代理人
- 陳右昇
- 被上訴人
- 亞力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新裕
- 訴訟代理人
- 鄭秀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且指定於民國103年6月18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第3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建上易字第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且指定於民國103年6月18日下午4時30分在本院第3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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