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4年度建上更㈠字第60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上更㈠字第60號
- 上訴人
- 即原審原告
- 佑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景耀(原名張景煌)
- 訴訟代理人
- 江倍銓律師
- 上訴人
- 即原審被告臺灣省南投農田水利會
- 法定代理人
- 林庚辛
- 訴訟代理人
- 蔡本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年11月19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34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上更㈠字第6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年11月19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34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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