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5年度上字第525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字第525號
- 聲請人
- 即上訴人
- 陳仁貴
- 上訴人
- 陳乾
- 上訴人
- 沈春專
- 上訴人
- 陳仁暉
- 上訴人
- 陳全發
- 上訴人
- 陳仁傑
- 上訴人
- 沈蘇善(即沈春鄉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沈維哲(即沈春鄉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沈泰惟(即沈春鄉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沈亞昕(即沈春鄉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沈秀珊(即沈春鄉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沈佑馨(即沈春鄉之承受訴訟人)
- 上十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萬春律師
- 上訴人
- 黃順龍(即黃基隆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黃詩晴(即黃基隆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黃安俐(即黃基隆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黃麗娟(即黃基隆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黃湘棱(即黃基隆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周冠廷(即黃基隆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周振成(即黃基隆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周于溱(即黃基隆之承受訴訟人)
- 上訴人
- 視同上訴人 陳賢
- 上訴人
- 陳明義
- 上訴人
- 陳樹發
- 上訴人
- 沈文吉
- 上訴人
- 陳坤元
- 上訴人
- 陳哲淙即陳傳輝之遺產管理人
- 上訴人
- 陳天興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趙阿緞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陳聰地
- 兼上一人
- 訴訟代理人
- 陳庚申
- 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林清圳
- 訴訟代理人
- 林清金
- 訴訟代理人
- 林清和
- 訴訟代理人
- 林清水
- 訴訟代理人
- 林萬生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施珮菁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奕妤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楊異辰即楊金龍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楊炳煌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進吉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弘佳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奕仲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政儀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耀生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煜棠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嘉偉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建泗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俊秀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廣澤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錦源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啓倫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建富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彥均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李琴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宜娟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繼元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紀治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世碧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伺璇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林瑞寶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國明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東洋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隆德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岳弘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岳正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何新宗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何新添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俊嘉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仁傑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黃隨進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裕祥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裕泰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裕昌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裕權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耀魁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添財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國賓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怡君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昕即陳婉婷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朱禮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大村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蔡國寶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蔡國欽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賴存宏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朱淑珍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高煌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蔡梅花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澄生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素蘭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蕭珊珊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逸年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滄武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王雅珊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王雅芬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廖玉美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怡岑
- 法定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林文騰
- 法定代理人
- 陳逸昌
- 法定代理人
- 藍涌仁
- 法定代理人
- 陳素梅
- 法定代理人
- 許玉寶
- 法定代理人
- 陳法科
- 法定代理人
- 王美媛
- 法定代理人
- 陳吉祥
- 法定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 法定代理人
- 陳大田
- 訴訟代理人
- 賴妙純
- 訴訟代理人
- 許永田
- 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荊元威
- 訴訟代理人
- 翁思靜
- 訴訟代理人
- 兼上二人共同
- 訴訟代理人
- 荊元武
- 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李雅惠
- 訴訟代理人
- 林美燕
- 訴訟代理人
- 林筠馨
- 訴訟代理人
- 林志忠
- 訴訟代理人
- 王肇群
- 訴訟代理人
- 蘇惠珍
- 訴訟代理人
- 張王月梨
- 訴訟代理人
- 張世賢
- 訴訟代理人
- 張詠鈞
- 訴訟代理人
- 楊惠珠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靜穎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朱彥聰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朱彥達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鄭喬尹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鄭婷云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余陳素琴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素雲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達聰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達欽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林香伶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菊花(即黃榮發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嬿萁(即黃榮發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修瑜(即黃榮發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泰綱(即黃榮發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詠鉦(即黃榮發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黃倍瑜(即黃榮發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王素貞(即張春來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林全(即張春來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麗萍(即張春來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淑華(即張春來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麗容(即張春來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芷華(即張春來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英桂(即張春來之承受訴訟人)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茗宜(即張春來之承受訴訟人)
- 被上訴人
- 陳秋菊
- 訴訟代理人
- 黃湘棱
- 訴訟代理人
- 受告知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明鑑
- 法定代理人
- 受告知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雲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聲請人對於民國109年3月3日本院所為第二審判決,與109年7月20日本院所為裁定,聲請裁定更正,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中當事人欄即第3頁第11行,事實及理由欄壹、四即第11頁第12行,附圖第2張「符號」欄所示「B46-1」、附表一第2頁「編號」欄所示「39」,附表四第4頁「附圖所示編號」欄所示「B46-1」及附表十六第1頁共有人「編號」欄所示「36」中,關於「陳啟倫」之記載,應更正為「陳啓倫」。
二、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中附表二之1(各共有人道路負擔明細表)「繼承人姓名」欄中「鄭婷云」關於「383、421兩筆合併」欄內編號B3-1、編號B3-2、編號B13、編號B15所記載「256/10000」,應更正為「256/100000」。
三、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中附表四之1(各共有人道路負擔明細表)「當事人姓名」欄第57位(即倒數第8位)應更正為「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中附表五之1(各共有人道路負擔明細表)「當事人姓名」欄第51位(即倒數第19位)應更正為「陳昕即陳婉婷」。
五、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中附表六之1(各共有人道路負擔明細表)「當事人姓名」欄第51位(即倒數第19位)所記載「陳昕即」,應更正為「陳昕即陳婉婷」。
六、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中附表六之1(各共有人道路負擔明細表)「當事人姓名」欄第62位(即倒數第8位)應更正為「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中附表七之1(各共有人道路負擔明細表)「當事人姓名」欄第51位(即倒數第19位)應更正為「陳昕即陳婉婷」。
八、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中附表七之1(各共有人道路負擔明細表)「當事人姓名」欄第62位(即倒數第8位)應更正為「麗正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中附表十六(訴訟費用負擔比例)共有人「編號」欄所示「30」中,關於黃基隆「應有部分價額比例」欄所記載「22721/0000000」,應更正為「27721/1000000」。
十、原裁定之原本及正本中當事人欄即第3頁倒數第2行中,關於「陳啟倫」之記載,應更正為「陳啓倫」。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隨時或依聲請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裁定之顯然錯誤,依同法第239條規定,準用之。
二、查本院前開判決、裁定之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爰依上訴人之聲請及依職權,予以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