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金上字第4號
- 上訴人
-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 法定代理人
- 張心悌
- 訴訟代理人
- 曾禎祥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許德勝律師
- 被上訴人
- 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瑞川
- 被上訴人
- 畢象藝術股份有限公司(原邦佑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原甲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明儒
- 被上訴人
- 蔡明恭
- 被上訴人
- 古彩蓉
- 被上訴人
- 林庭安
- 被上訴人
- 林清榮
- 被上訴人
- 曾耀田
- 被上訴人
- 曾定岳(原名曾士祈)
- 被上訴人
- 巨原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士翔
- 被上訴人
- 黃淑宜
- 被上訴人
- 林清福
- 被上訴人
- 蕭子誼
- 上1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謝任堯律師
- 被上訴人
- 林秦葦
- 被上訴人
- 陳國耀
- 被上訴人
- 單良
- 上3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常照倫律師
- 複代理人
- 高馨航律師
- 複代理人
- 莊惠祺律師
- 被上訴人
- 洪千惠
- 訴訟代理人
- 洪明儒律師
- 被上訴人
- 林耿宏
- 訴訟代理人
- 張慶宗律師
- 複代理人
- 彭佳元律師
- 複代理人
- 何孟育律師
- 被上訴人
- 寄生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蔡國洲
- 被上訴人
- 黃巧如
- 被上訴人
- 李成
- 上4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練家雄律師
- 上4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袁德蓓律師
- 被上訴人
- 台灣新光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皓昱
- 被上訴人
- 盧守誠
- 上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幸大智律師
- 上2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許雅婷律師
- 被上訴人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法定代理人
- 易昌運
- 被上訴人
- 黃祥穎
- 被上訴人
- 曹永仁
- 上3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吟蘋律師
- 上3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羅閎逸律師
- 被上訴人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
- 法定代理人
- 柯志賢
- 被上訴人
- 成德潤
- 被上訴人
- 曾棟鋆
- 上3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憲瑋律師
- 上3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瑞彬律師
- 被上訴人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法定代理人
- 周建宏
- 被上訴人
- 葉冠妏
- 被上訴人
- 許文冠
- 上3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秀貞律師
- 上3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魏妁瑩律師
- 上3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簡勵如律師
- 上1人複代理人
- 林若榆律師
上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上訴人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
交易人保護中心之各授權人買受股票時間、張數、價格,本院予
以整理如附件以利兩造比對,另試算如以每股9.66元計算持股價
值之結果,認有提示該資料請兩造表示意見之必要(此部分係基
於上訴人陳明由法院依民事訴訟法第222條第2項定其數額。倘兩
造認尚有其他適宜試算價格,亦請表明)。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並指定於民國110年9月1日上午11時30分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
定。
上訴人請陳報(一)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歷年收盤價(基於
本件授權人集中在附表四及附表七,得予著重在101年8月至102
年2月收盤價;及101年3月至102年5月9日收盤價)以及交易數量
變化趨勢;(二)查明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2年5月2日
預告同年月9日起停止該公司股票興櫃交易,是否為收盤前公告
。以及當日股價變化情形;(三)倘有某一時段股價變化是大盤市
場因素影響,請查明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該時段股價漲幅
是否優於大盤。(繕本自行寄送他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