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建上字第61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建上字第61號
- 上訴人
- 即反訴被告
- 鐵山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茂森
- 訴訟代理人
- 林雅儒律師
- 被上訴人
- 即反訴原告
- 臺中市政府
- 法定代理人
- 盧秀燕
- 訴訟代理人
- 葉張基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受告知訴訟人 世合工程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胡廷秉
- 代理人
- 江長潤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改行準備程序,定於民國109 年7 月28日下午3 時45分在本院第33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