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建上字第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2 月 06 日
- 當事人元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賴源旻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建上字第86號 上 訴 人 即被上訴人 元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送達代收人 周伶珍 住臺中市○區○○街0號0樓 法定代理人 賴源旻 訴訟代理人 馬培瑜律師 複 代理 人 馬潤華 訴訟代理人 陳建全 被上訴人即 上 訴 人 辛吉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文輝 訴訟代理人 李郁霆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12年2月7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29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6 日工程法庭 法 官 楊 國 精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 三 軫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