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8年度金上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08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金上字第2號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法定代理人 邱欽庭 訴訟代理人 許德勝律師 被上訴人 呂元瑞 被上訴人 李久恆 被上訴人 賴榮光 被上訴人 蘇怡仁 被上訴人 元勝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即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啟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上6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黃文進律師 前列共同 複代理人 楊玉珍律師 被上訴人 朱��智(即朱利文) 被上訴人 吳玟音 被上訴人 楊鈞雯 上3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周仲鼎律師 上3人共同 複代理人 繆昕翰律師 被上訴人 李麗生 被上訴人 林大揚 被上訴人 李麗裕 上3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劉 喜律師 被上訴人 鄭憲修 被上訴人 曾國富 被上訴人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賴永吉 上3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黃心賢律師 魏婉菁律師 被上訴人 鼎力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 廣偉投資有限公司 上2人共同 兼法定代理人 陸泰陽 上3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彭佳元律師 張慶宗律師 被上訴人 蔡昆忠 被上訴人 李金山 上2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林春榮律師 被上訴人 馮國賓 被上訴人 辜瑞濱 上2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張慶宗律師 上2人共同 複代理人 何孟育律師 彭佳元律師 被上訴人 王潤泰 訴訟代理人 徐曉萍律師 被上訴人 紀敏滄 被上訴人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兼法定代理 陳靜宜 人 上3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廖友吉律師 李育錚律師 金玉瑩律師 被上訴人 黃徐玉花 被上訴人 林武俊 被上訴人 陳永聰 訴訟代理人 呂思頡律師 張方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認有行爭點整理之必要,爰命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09年11月24 日下午3時在本院第32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8 日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謝說容 法 官 林慧貞 法 官 王怡菁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盧威在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