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字第252號
- 上訴人
- 郭秋風
- 上訴人
- 李連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聰棋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繆璁律師
- 上訴人
- 鑾松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萬春
- 訴訟代理人
- 陳恩民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魏翠亭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玠民律師
- 被上訴人
- 卓明德
- 訴訟代理人
- 蔡志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及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10年9月23日下午3時15分在本院第3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