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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09年度上易字第3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第三人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
    109 年 12 月 22 日
  • 法官
    楊國精陳正禧陳得利
  • 法定代理人
    許皓然

  • 上訴人
    鎰利金屬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上訴人
    何松根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易字第304號上 訴 人 鎰利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皓然 被 上訴 人 何松根 上列當事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 11月11日本院109年度上易字第304號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一、按民事訴訟法第466條第1項規定,對於財產權訴訟之第二審判決,如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不逾新臺幣(下同)100萬 元者,不得上訴。此項利益數額,業經司法院依同條第3項 規定,以命令自民國91年2月8日起增至150萬元。又計算上 訴利益,準用關於計算訴訟標的價額之規定;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同法第466條第4項、第77條之1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 文。次按第三人異議之訴之訴訟標的為該第三人之異議權,法院核定此訴訟標的之價額,原則上雖應以該第三人本於此項異議權,請求排除強制執行所有之利益為準,惟執行標的物之價值若低於執行名義所載債權時,其就訴訟標的物所有之利益,僅為執行標的物不受強制執行,故訴訟標的物之價值,應以執行標的物之價值為準(最高法院民國107年度台 抗字第240號裁判參照)。再對於不得上訴之判決而上訴者 ,原第二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同法第481條、第442條第1項亦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上訴人起訴請求撤銷對如附表所示機器設備(下稱系爭機器設備)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07年度訴字第3477號判決其敗訴後,上訴人不服提起 附帶上訴,復經本院第二審判決駁回其附帶上訴,上訴人不服再提起第三審上訴,而參酌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之規定,系爭機器設備之耐用年數應為3至10年不等,取上訴人本件請求排除強制執行之所有機器 設備耐用年限平均值7年計算(詳原審卷第70頁),均已超 過其耐用年限,並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所規定之計算公式計算,上訴人本於此項異議權,請求撤銷對系爭機器設備所為強制執行之客觀利益(即殘價=固定資產之實際成本/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1),核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74萬2750元【計算式:594萬2000元( 系爭機器設備之價值總額,詳原審卷第115至117頁之動產擔保交易登記標的物明細表)/耐用年數7+1=74萬2750元】 ,揆諸首揭說明,上訴人之上訴利益未逾150萬元,依法不 得上訴第三審,其上訴為不合法,且不因原判決正本誤載為得上訴而受影響(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326號、104年度台上字第360號裁判參照),應予駁回。 三、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2 日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楊國精 法 官 陳正禧 法 官 陳得利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譽澄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2 日 附表:(新臺幣/元) ┌──┬───────┬─────┬─────┬───┬────┬──────┐ │編號│ 品 名 │規格/型式│ 廠牌 │ 數量 │抵押權登│抵押申請人估│ │ │ │ │ │ │記文號 │計之價額 │ ├──┼───────┼─────┼─────┼───┼────┼──────┤ │ 1 │堆高機 │CP-250 │TOYOTA │1 │672 │70萬元 │ ├──┼───────┼─────┼─────┼───┼────┼──────┤ │ 2 │吊架 │THS-700 │TEND │8000 │672 │310萬元 │ ├──┼───────┼─────┼─────┼───┼────┼──────┤ │ 3 │手推車 │THS-200 │TEND │50 │672 │80萬元 │ ├──┼───────┼─────┼─────┼───┼────┼──────┤ │ 4 │熱能脫水機 │ACO │TEND │1 │733 │8萬5000元 │ ├──┼───────┼─────┼─────┼───┼────┼──────┤ │ 5 │排風機 │700型 │孟鋒 │8 │733 │2萬3000元 │ ├──┼───────┼─────┼─────┼───┼────┼──────┤ │ 6 │封口槽 │THS-41 │TEND │1 │733 │15萬8000元 │ ├──┼───────┼─────┼─────┼───┼────┼──────┤ │ 7 │廢水處理槽 │PT-1500 │INDTN │1 │733 │9萬3000元 │ ├──┼───────┼─────┼─────┼───┼────┼──────┤ │ 8 │抽風機 │W-4 │TEND │7 │733 │2萬元 │ ├──┼───────┼─────┼─────┼───┼────┼──────┤ │ 9 │小烤箱 │W-6 │長盈 │2 │733 │1萬元 │ ├──┼───────┼─────┼─────┼───┼────┼──────┤ │10 │濾水器 │W-9 │淨泉 │1 │733 │5000元 │ ├──┼───────┼─────┼─────┼───┼────┼──────┤ │11 │塑膠焊接機 │W-10 │TEND │1 │733 │2萬元 │ ├──┼───────┼─────┼─────┼───┼────┼──────┤ │12 │點焊機 │T-3001AD │DA80K │2 │733 │1萬元 │ ├──┼───────┼─────┼─────┼───┼────┼──────┤ │13 │打包機 │JN740 │長立 │1 │733 │3000元 │ ├──┼───────┼─────┼─────┼───┼────┼──────┤ │14 │印字機 │網印機50 │恒基 │1 │733 │1萬元 │ ├──┼───────┼─────┼─────┼───┼────┼──────┤ │15 │輸送帶 │SD40022 │恒基 │2 │733 │1萬元 │ ├──┼───────┼─────┼─────┼───┼────┼──────┤ │16 │研磨機 │G-30-50 │大正 │1 │733 │1萬元 │ ├──┼───────┼─────┼─────┼───┼────┼──────┤ │17 │噴霧機 │1/2碼 │大正 │5 │733 │3000元 │ ├──┼───────┼─────┼─────┼───┼────┼──────┤ │18 │沉水馬達 │SUS316 │萊茵 │2 │733 │3000元 │ ├──┼───────┼─────┼─────┼───┼────┼──────┤ │19 │攻牙機 │YS75 │乙太 │2 │733 │5000元 │ ├──┼───────┼─────┼─────┼───┼────┼──────┤ │20 │封口過濾機 │W-19 │濾象 │1 │733 │3000元 │ ├──┼───────┼─────┼─────┼───┼────┼──────┤ │21 │空氣壓縮機 │CNSC112C │兆盛 │3 │733 │2000元 │ ├──┼───────┼─────┼─────┼───┼────┼──────┤ │22 │空氣乾燥機 │CNSC112C │兆盛 │1 │733 │2000元 │ ├──┼───────┼─────┼─────┼───┼────┼──────┤ │23 │台車 │THS-22 │TEND │4 │733 │1000元 │ ├──┼───────┼─────┼─────┼───┼────┼──────┤ │24 │膜厚機 │ISOSCOPE │西德 │1 │733 │1萬元 │ ├──┼───────┼─────┼─────┼───┼────┼──────┤ │25 │耐酸鹼還原機 │TS-1 │SUNTEX │2 │733 │3000元 │ ├──┼───────┼─────┼─────┼───┼────┼──────┤ │26 │拖板車 │W-29 │活力牌 │1 │733 │3000元 │ ├──┼───────┼─────┼─────┼───┼────┼──────┤ │27 │發電機 │W-31 │東元 │1 │733 │2萬元 │ ├──┼───────┼─────┼─────┼───┼────┼──────┤ │28 │鍋爐蒸氣回收桶│J-32 │鎮爵 │1 │733 │2萬元 │ ├──┼───────┼─────┼─────┼───┼────┼──────┤ │29 │儲水槽 │THS-33 │TEND │4 │733 │5000元 │ ├──┼───────┼─────┼─────┼───┼────┼──────┤ │30 │前處理藥水槽 │THS-34 │TEND │2 │733 │5000元 │ ├──┼───────┼─────┼─────┼───┼────┼──────┤ │31 │存放藥劑降溫槽│THS-35 │TEND │2 │733 │1萬元 │ ├──┼───────┼─────┼─────┼───┼────┼──────┤ │32 │鍋爐油桶 │J-37 │鎮爵 │2 │733 │5萬元 │ ├──┼───────┼─────┼─────┼───┼────┼──────┤ │33 │前處理桶 │THS-38 │TEND │18 │733 │20萬元 │ ├──┼───────┼─────┼─────┼───┼────┼──────┤ │34 │陽極桶 │THS-39 │TEND │8 │733 │20萬元 │ ├──┼───────┼─────┼─────┼───┼────┼──────┤ │35 │染色桶 │THS-40 │TEND │34 │733 │30萬元 │ ├──┼───────┼─────┼─────┼───┼────┼──────┤ │36 │吊具推車 │THS-40 │璟宏 │39 │733 │3萬元 │ ├──┼───────┼─────┼─────┼───┼────┼──────┤ │37 │冷卻水塔 │CBC-30 │良機 │4 │733 │1萬元 │ ├──┴───────┴─────┴─────┴───┴────┼──────┤ │ 合 計 │594萬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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