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上字第348號
- 上訴人
- 亞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謝正杰
- 訴訟代理人
- 楊榮宗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王奕涵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吳庭歡律師
- 參加人
- 頂鮮擔仔麵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日東
- 訴訟代理人
- 卓義欽 同上
- 被上訴人
- 鼎極國際海鮮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育暐
- 被上訴人
- 鼎盛海鮮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育暐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坤旺律師
黃書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契約關係不存在或契約無效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在本院第34法庭續行準備程序(本件認有民事訴訟法第367條之1依職權訊問當事人周育暐之必要,周育暐應與證人周文保於上開準備程序期日一併到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