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85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上字第277號

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陳得利黃玉清廖欣儀

上訴人
林親民
上訴人
林彥文
上訴人
林親正
上訴人
林妙貞
上訴人
林勇廷
上訴人
觀境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上訴人
0000000000000000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謝婉毓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0000000000000000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0000000000000000
上六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榮昌律師
複代理人
王聖凱律師
上訴人
主銓工業社
上訴人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郭文淵
訴訟代理人
沈崇廉律師
訴訟代理人
馬啓峰律師
被上訴人
葉榮裕
訴訟代理人
宋豐浚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請被上訴人陳報於偵查中所稱延長線買來到使用約2、3年、沒使用時延長線上的插頭開關會關著等節之相關證明,另就上訴人請求之賠償項目及金額尚有疑義,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9月5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得利

法 官 黃玉清

法 官 廖欣儀

書記官 王麗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1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