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1年度上字第3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契約關係不存在或契約無效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6 月 26 日
- 當事人亞太股份有限公司、謝正杰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上字第348號 上 訴 人 亞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正杰 訴訟代理人 楊榮宗律師 王奕涵律師 吳庭歡律師 參 加 人 頂鮮擔仔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日東 訴訟代理人 卓義欽 同上 被上訴 人 鼎極國際海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育暐 被上訴 人 鼎盛海鮮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育暐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蔡坤旺律師 黃書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契約關係不存在或契約無效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在本院第34法庭續行準備程序(本件認有 民事訴訟法第367條之1依職權訊問當事人周育暐之必要,周育暐應與證人周文保於上開準備程序期日一併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6 日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張瑞蘭 法 官 林孟和 法 官 廖穗蓁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美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