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2年度上字第3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確認票據債務不存在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1 月 18 日
  • 法官
    楊熾光戴博誠莊宇馨

  • 上訴人
    台灣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365號 上 訴 人 台灣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顏子芳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訴訟代理人 林錦隆律師 複代理人 周美瑩律師 被上訴人 深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魏妏娜 訴訟代理人 張鴻仁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票據債務不存在等事件,因兩造間於原定期租約屆期後,上訴人主張繼續以不定期租賃方式向被上訴人租賃土地及建物,而被上訴人亦抗辯兩造間有不定期租賃關係,惟兩造何時終止不定期租賃關係一事,事實尚有欠明瞭,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同時指定於民國113年2月19日下午2時00分在本院第35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8 日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熾光 法 官 戴博誠 法 官 莊宇馨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謝安青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9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2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