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3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上字第218號

給付違約金等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5 月 27 日

法官陳得利黃玉清廖欣儀

上訴人
宜宅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燕莉
訴訟代理人
林秀夫律師
被上訴人
彰化縣埔鹽鄉公所
法定代理人
許文萍
訴訟代理人
楊錫楨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給付違約金等事件,因被上訴人解除契約是否合法尚有疑義,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7月3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7 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得利

法 官 黃玉清

法 官 廖欣儀

書記官 陳慈傳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7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2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