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3年度上字第4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3 月 28 日
- 法官楊熾光、廖穗蓁、李佳芳
- 法定代理人吳臻育
- 上訴人楊游碧鳳
- 被上訴人松穎國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字第480號 上 訴 人 楊游碧鳳 訴訟代理人 陳偉芳律師 被 上訴 人 松穎國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臻育 訴訟代理人 黃逸仁律師 複 代理 人 陳苡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114年4月30日上午9時30分在 本院第32法庭行言詞辯論,兩造務必遵期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8 日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熾光 法 官 廖穗蓁 法 官 李佳芳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卓佳儀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1 日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3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