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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22號

聲請法官迴避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7 月 30 日

法官許旭聖林筱涵莊嘉蕙

聲請人
坤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聲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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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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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劉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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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00000000

上列聲請人因本院112年度上字第109號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聲請法官迴避,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9第2項第1款規定,應徵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許旭聖

法 官 林筱涵

法 官 莊嘉蕙

書記官 廖婉菁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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