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易字第371號
- 上訴人
- 富田綠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朱錦榮
- 訴訟代理人
- 賴祺元律師
- 被上訴人
- 太磊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賢霖
- 訴訟代理人
- 魏羽彤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民國114年3月26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上易字第37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民國114年3月26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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