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勞再易字第2號
- 再審原告
- 林園國際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荃豪
- 訴訟代理人
- 何琬婷
- 再審被告
- 吳濬佑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退休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勞再易字第2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退休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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