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1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建上字第42號

履行契約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28 日

法官楊熾光戴博誠李佳芳

上訴人
欽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佳泰
訴訟代理人
賈俊益律師
被上訴人
臺中市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法定代理人
李金安
訴訟代理人
林咏芬律師
參加人
臺中市政府
法定代理人
盧秀燕
訴訟代理人
柯瑞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兩造均陳明有和解意願,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

工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熾光

法 官 戴博誠

法 官 李佳芳

書記官 劉雅玲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4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