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6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八十九年度上字第七八號

給付工程款民事裁判日期 90 年 03 月 13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上字第七八號

上訴人
弘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張奕群 律師
複代理人
乙○○ 住
被上訴人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路○段二四二號
法定代理人
丙○○ 住
訴訟代理人
林易佑律師

右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

九十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二十分在本院民事第31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B1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楚汝聰~B2法 官 鄭金龍~B3法 官 邱森樟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B         書記官 盧東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十三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三   月   十六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八十九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