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八十九年度上更㈠字第三五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91 年 07 月 23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上更㈠字第三五號上 訴 人 裕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被上訴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右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並指定於九十一年八月十三日下午三時二十五分,在本院民事第三十五法庭另行言詞 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七 月 二十三 日 ~B1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 官 陳滿賢 ~B2 法 官 朱 樑 ~B3 法 官 邱森樟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B 書記官 粘銘環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七 月 二十四 日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