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5年度上易字第373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95年度上易字第373號
- 上訴人
- 懋華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王有民律師
- 複代理人
- 甲○○
- 被上訴人
- 丁○○
- 被上訴人
- 乙○○
- 20號2樓(現行方不明)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所有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定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十五分在本院第35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M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95年度上易字第373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所有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定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時十五分在本院第35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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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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