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8年度建上易字第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 裁判日期
    98 年 10 月 28 日
  • 法官
    林陳松王重吉鄭金龍

  • 當事人
    台中商務旅館股份有限公司剴聚建材有限公司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98年度建上易字第32號 上 訴 人 台中商務旅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涂芳田律師 被 上訴人 剴聚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蘇俊維律師 上而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98年11月11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31法 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8  日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林陳松 法 官 王重吉 法 官 鄭金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水濱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9  日V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8年度…」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