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5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重附民字第26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5 月 15 日

法官鍾邦久黃堯讚包梅真

原告
傑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梁景海
訴訟代理人
吳信賢律師
訴訟代理人
黃俊諺律師
被告
陳沛綺

上列被告因民國100年度易字第1109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5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鍾邦久

法 官 黃堯讚

法 官 包梅真

書記官 李淑秋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5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重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