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5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4年度重附民字第15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05 月 31 日

法官陳淑勤高如宜卓穎毓

附民原告  豐生製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阿珍
訴訟代理人
王奐淳律師

      田雅文律師

      蘇清水律師

      黃郁蘋律師

附民被告  林美惠

上列被告因本院104年度訴字第344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31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淑勤

                   法 官 高如宜

                   法 官 卓穎毓

                   書記官 楊琄琄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3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