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附民字第318號
- 原 告
- 臺南市立永康國民中學
- 法定代理人
- 童文志
- 訴訟代理人
- 林國明律師
- 被 告
- 陳玉賢
- 被 告
- 北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德勝
上列被告陳玉賢因毀損案件(本院106年度訴字第1066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附民字第318號
上列被告陳玉賢因毀損案件(本院106年度訴字第1066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