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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交重附民字第21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10 月 14 日

法官鄭燕璘郭瓊徽卓穎毓

附民原告  官金鈴

附民被告  楊朝凱

附民被告  全日陞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柏宏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09年度交訴字第110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4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 法 官 鄭燕璘

                   法 官 郭瓊徽

                   法 官 卓穎毓

                   書記官 吳采蓉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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