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44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重附民字第25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08 日

法官林臻嫺陳薇高俊珊

原告
甲○○
送達代收人
乙○○ 住臺南市○○區○○路000號00樓
被告
己○○
被告
協興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兼上1人
法定代理人
戊○○
被告
丁○○
被告
郭 全
上1人訴訟代理人
王奐淳律師
被告
丙○○
住高雄市○○區○○○路000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服務中心)

上列被告因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109年度訴字第96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8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林臻嫺

法 官 陳 薇

法 官 高俊珊

書記官 洪儀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9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