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9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26 日
- 當事人鄭淑媛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易字第998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淑媛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 年度偵字第00000 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被告與公訴人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以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鄭淑媛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壹拾捌萬肆仟參佰捌拾壹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按被告鄭淑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3 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亦非屬高等法院管轄之第一審案件,其於準備程序就被訴事實為有罪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檢察官、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第1項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是本案之證據調查,依同法第273 條之2 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 、第163條之1 及第164條至第170條所規定證據能力認定及調查方式之限制,合先敘明。 貳、實體事項: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事實部分,起訴書附表編號48之丹丹漢堡(鳳山店)侵占金額「12,364元」,應更正為「12,634元」;證據部分,起訴書「證據並所犯法條」所列「告訴人晟大公司之代理人黃敏豪警詢、偵查中之陳述」更正為「告訴人晟大公司之代理人黃敏豪偵查中之陳述」,並增列「被告於本院審理中之自白」為證據外,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如附件)之記載。 二、論罪科刑: ㈠查被告行為後,刑法第336 條第2 項業於民國108 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自108 年12月27日起生效施行,因修正前規定之罰金數額,本須依照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2 項規定提高30倍,此次修正僅是將該條文之罰金數額直接調整30倍換算後予以明定,以便適用此條文時不須再援引上述刑法施行法規定另行計算,然而罰金數額之規定實質上並未變更,自不生新舊法比較適用問題,應逕行適用裁判時法即現行刑法之規定予以論罪科刑。 ㈡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6 條第2 項業務侵占罪。 ㈢按接續犯所謂「數行為在密切接近之時、地」之認定,需依所犯之罪質,受侵害之法益,行為之態樣,及一般社會健全之觀念,予以盱衡斷定,並無必須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所為為限(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596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於100 年3 月至107 年12月間,利用擔任告訴人晟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助理並執行收款、存款、出納等業務之機會,先後多次侵占告訴人所有之款項,均係利用同一執行業務之機會,於密集期間內,以相類手段持續、反覆進行,未曾間斷,且侵害同一財產法益,其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堪認其各次侵占行為,均係基於單一之犯意,持續、反覆進行之數個舉動,在時間、空間上有密切關係,且侵害之法益相同,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實行,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故應認屬接續犯,而論以一業務侵占罪。㈣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受告訴人僱用擔任公司之會計助理一職,本應恪守職務,忠實履行會計業務,竟為貪圖自身利益,將收得現金據為己有,陸續侵占之貨款總額高達新臺幣(下同)349 萬4,381 元,且期間長達7 年,其不以正途獲取所需金錢,造成告訴人之損害亦屬嚴重,其所為實應予以非難;次考量被告犯後坦認犯行,已賠償30萬元,惟餘款迄今尚未賠償,亦未與告訴人成立調解或和解;另參酌被告前無犯罪紀錄,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附卷可參;兼衡被告自陳學歷為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未婚、無子女、無業、與父母同住、生活費依靠弟弟提供之家庭生活狀況(見本院卷第48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 三、沒收: ㈠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2 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定有明文。 ㈡查被告本件侵占如附表所示金額共計349 萬4,381 元,均為其犯罪所得,且未扣案,扣除其先前已返還與告訴人之31萬元後(參本院卷第47頁;108 年度他字第941 號卷第9 頁切結書影本),犯罪所得餘額318 萬4,381 元,應予諭知沒收,爰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規定沒收之,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 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36條第2項、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李宗榮提起公訴,檢察官羅瑞昌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6 日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郁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林怡芳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7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 1 項之罪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5 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 1 項之罪者,處 6 月以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9年度偵字第10292號被 告 鄭淑媛 女 46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南市○區○○○路○段000巷00 弄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鄭淑媛自民國97年10月間起任職晟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晟大公司)會計助理,負責將該公司送貨司機按月向客戶收取之貨款存入公司銀行帳戶等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而於任職期間,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自100 年3 月起,至107 年12月止,先後84次將其業務上所持有之如附表所示晟大公司送貨司機向客戶收取之貨款( 貨款日期、客戶名稱、金額各如附表所示) 侵占入己,未存入公司帳戶而挪為己用。 二、案經晟大公司告訴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名稱及待證事實: 證據1:被告鄭淑媛偵查中之陳述。 待證事實:自白上開犯罪事實。 證據2:被告書立之切結書影本1紙。 待證事實:被告於108 年1 月21日書立切結書坦承自103 年間起陸續挪用晟大公司現金。 證據2:告訴人晟大公司之代理人黃子砡、黃敏豪警詢、偵查中之陳述。待證事實:被告上開業務侵占之事實。 證據3:告訴人提出之被告侵占客戶貨款明細表及經被告簽收之晟大公司應收帳款明細、已收客戶貨款未入銀行明細表。 待證事實:被告侵占如附表所示晟大公司貨款之事實。 二、所犯法條: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36 條第2 項之業務侵占罪嫌。其先後84次業務侵占犯行,請分論併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0 日檢察官 李宗榮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6 日書記官 陳湛繹 附表: ┌──┬──────┬──────────┬──────────┐ │編號│日期 │客戶名稱 │侵占金額(新臺幣) │ ├──┼──────┼──────────┼──────────┤ │1 │100年3月份 │丹丹漢堡(麻豆店) │2121元 │ ├──┼──────┼──────────┼──────────┤ │2 │100年4月份 │丹丹漢堡(憲德店) │2813元 │ ├──┼──────┼──────────┼──────────┤ │3 │100年5月份 │丹丹漢堡(國際店) │1388元 │ │ │ │丹丹漢堡(瑞東店) │4041元 │ ├──┼──────┼──────────┼──────────┤ │4 │100年6月份 │丹丹漢堡(新化店) │4818元 │ │ │ │丹丹漢堡(大鵬店) │6818元 │ ├──┼──────┼──────────┼──────────┤ │5 │100年8月份 │丹丹漢堡(陽明店) │6598元 │ │ │ │丹丹漢堡(大昌店) │6267元 │ ├──┼──────┼──────────┼──────────┤ │6 │100年12月份 │丹丹漢堡(鳳林店) │6274元 │ ├──┼──────┼──────────┼──────────┤ │7 │101年2月份 │丹丹漢堡(五福店) │2182元 │ ├──┼──────┼──────────┼──────────┤ │8 │101年5月份 │丹丹漢堡(大社店) │13476元 │ ├──┼──────┼──────────┼──────────┤ │9 │101年6月份 │丹丹漢堡(文慈店) │6508元 │ ├──┼──────┼──────────┼──────────┤ │10 │101年7月份 │丹丹漢堡(仁德店) │12798元 │ ├──┼──────┼──────────┼──────────┤ │11 │101年8月份 │丹丹漢堡(勝利店) │12841元 │ ├──┼──────┼──────────┼──────────┤ │12 │101年9月份 │丹丹漢堡(成功店) │12000 元 │ │ │ │家禾(東安店) │32700 元 │ ├──┼──────┼──────────┼──────────┤ │13 │101年10月份 │丹丹漢堡(五甲店) │7030元 │ │ │ │丹丹漢堡(新市店) │13294元 │ ├──┼──────┼──────────┼──────────┤ │14 │101年11月份 │丹丹漢堡(大鵬店) │6215元 │ │ │ │丹丹漢堡(成功店) │7785元 │ ├──┼──────┼──────────┼──────────┤ │15 │102年1月份 │丹丹漢堡(五福店) │9430元 │ ├──┼──────┼──────────┼──────────┤ │16 │102年3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4802元 │ ├──┼──────┼──────────┼──────────┤ │17 │102年4月份 │丹丹漢堡(文慈店) │4258元 │ │ │ │丹丹漢堡(仁武店) │4338元 │ ├──┼──────┼──────────┼──────────┤ │18 │102年5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8016元 │ ├──┼──────┼──────────┼──────────┤ │19 │102年6月份 │丹丹漢堡(文慈店) │12384 元 │ │ │ │丹丹漢堡(仁武店) │11580 元 │ ├──┼──────┼──────────┼──────────┤ │20 │102年7月份 │丹丹漢堡(七賢店) │21875元 │ ├──┼──────┼──────────┼──────────┤ │21 │102年8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3135 元 │ │ │ │丹丹漢堡(七賢店) │17425 元 │ ├──┼──────┼──────────┼──────────┤ │22 │102年9月份 │丹丹漢堡(五福店) │18185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17265 元 │ ├──┼──────┼──────────┼──────────┤ │23 │102年10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2625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14053 元 │ │ │ │丹丹漢堡(內惟店) │18500 元 │ ├──┼──────┼──────────┼──────────┤ │24 │102年11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8250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7630元 │ ├──┼──────┼──────────┼──────────┤ │25 │102年12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7118元 │ ├──┼──────┼──────────┼──────────┤ │26 │103年1月份 │丹丹漢堡(五福店) │6420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7637元 │ ├──┼──────┼──────────┼──────────┤ │27 │103年2月份 │丹丹漢堡(國際店) │4555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6658元 │ ├──┼──────┼──────────┼──────────┤ │28 │103年3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5935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3895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4995元 │ ├──┼──────┼──────────┼──────────┤ │29 │103年4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7490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5095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6635元 │ ├──┼──────┼──────────┼──────────┤ │30 │103年5月份 │丹丹漢堡(五福店) │9965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7406元 │ ├──┼──────┼──────────┼──────────┤ │31 │103年6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8740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15765 元 │ │ │ │丹丹漢堡(瑞東店) │32920 元 │ ├──┼──────┼──────────┼──────────┤ │32 │103年7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4185 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16680 元 │ ├──┼──────┼──────────┼──────────┤ │33 │103年8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3535 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19950 元 │ │ │ │丹丹漢堡(憲德店) │28060 元 │ ├──┼──────┼──────────┼──────────┤ │34 │103年9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6180 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17120 元 │ │ │ │丹丹漢堡(大灣店) │12810 元 │ ├──┼──────┼──────────┼──────────┤ │35 │103年10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0920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20165 元 │ ├──┼──────┼──────────┼──────────┤ │36 │103年11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9040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7590元 │ ├──┼──────┼──────────┼──────────┤ │37 │103年12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8840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5770元 │ ├──┼──────┼──────────┼──────────┤ │38 │104年1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1355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7650元 │ ├──┼──────┼──────────┼──────────┤ │39 │104年2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0535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6835元 │ ├──┼──────┼──────────┼──────────┤ │40 │104年3月份 │丹丹漢堡(五福店) │3550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2495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4125元 │ ├──┼──────┼──────────┼──────────┤ │41 │104年4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8550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4005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6375元 │ ├──┼──────┼──────────┼──────────┤ │42 │104年5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0318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8635元 │ ├──┼──────┼──────────┼──────────┤ │43 │104年6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6863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7835元 │ ├──┼──────┼──────────┼──────────┤ │44 │104年7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5210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11708 元 │ ├──┼──────┼──────────┼──────────┤ │45 │104年8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5870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10193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14950 元 │ ├──┼──────┼──────────┼──────────┤ │46 │104年9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5250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20455 元 │ ├──┼──────┼──────────┼──────────┤ │47 │104年10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4115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16345 元 │ ├──┼──────┼──────────┼──────────┤ │48 │104年11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2364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12823 元 │ ├──┼──────┼──────────┼──────────┤ │49 │104年12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0111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9345元 │ │ │ │丹丹漢堡(鳳林店) │13120元 │ ├──┼──────┼──────────┼──────────┤ │50 │105年1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0926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8570元 │ │ │ │丹丹漢堡(勝利店) │14990元 │ ├──┼──────┼──────────┼──────────┤ │51 │105年2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1843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10040 元 │ ├──┼──────┼──────────┼──────────┤ │52 │105年3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9790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5920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7120元 │ │ │ │丹丹漢堡(佳里店) │2920元 │ ├──┼──────┼──────────┼──────────┤ │53 │105年4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3450 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9335元 │ │ │ │丹丹漢堡(瀋陽店) │10735元 │ ├──┼──────┼──────────┼──────────┤ │54 │105年5月份 │丹丹漢堡(文慈店) │9990元 │ │ │ │丹丹漢堡(鳳山店) │17005元 │ ├──┼──────┼──────────┼──────────┤ │55 │105年6月份 │丹丹漢堡(文慈店) │21745 元 │ │ │ │丹丹漢堡(鳳山店) │19340 元 │ ├──┼──────┼──────────┼──────────┤ │56 │105年7月份 │丹丹漢堡(國際店) │13341 元 │ │ │ │丹丹漢堡(鳳山店) │22718 元 │ ├──┼──────┼──────────┼──────────┤ │57 │105年8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0675元 │ ├──┼──────┼──────────┼──────────┤ │58 │105年9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3085元 │ ├──┼──────┼──────────┼──────────┤ │59 │105年10月份 │丹丹漢堡(國際店) │18635 元 │ │ │ │丹丹漢堡(鳳山店) │25690 元 │ ├──┼──────┼──────────┼──────────┤ │60 │105年11月份 │丹丹漢堡(文慈店) │20180 元 │ │ │ │丹丹漢堡(鳳山店) │20495 元 │ ├──┼──────┼──────────┼──────────┤ │61 │105年12月份 │丹丹漢堡(國際店) │6825元 │ │ │ │丹丹漢堡(瀋陽店) │9480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8710元 │ │ │ │丹丹漢堡(鳳山店) │10820 元 │ ├──┼──────┼──────────┼──────────┤ │62 │106年1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1160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7790元 │ │ │ │邱記食品 │10995元 │ │ │ │歆雅行 │11107 元 │ ├──┼──────┼──────────┼──────────┤ │63 │106年2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7955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6845元 │ │ │ │櫻桃木 │2128元 │ │ │ │歆雅行 │9454元 │ ├──┼──────┼──────────┼──────────┤ │64 │106年3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8116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6415元 │ │ │ │丹丹漢堡(瀋陽店) │6400元 │ │ │ │普思精舍 │7049元 │ │ │ │櫻桃木 │2737元 │ ├──┼──────┼──────────┼──────────┤ │65 │106年4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1062 元 │ │ │ │丹丹漢堡(瀋陽店) │9246元 │ │ │ │櫻桃木 │2168元 │ ├──┼──────┼──────────┼──────────┤ │66 │106年5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3221 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12874 元 │ │ │ │ │ │ ├──┼──────┼──────────┼──────────┤ │67 │106年6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4471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16490 元 │ ├──┼──────┼──────────┼──────────┤ │68 │106年7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4580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20120 元 │ ├──┼──────┼──────────┼──────────┤ │69 │106年8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2445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17705 元 │ ├──┼──────┼──────────┼──────────┤ │70 │106年9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3220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16825 元 │ ├──┼──────┼──────────┼──────────┤ │70 │106年10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30783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21803 元 │ │ │ │寶福工廠 │17600 元 │ ├──┼──────┼──────────┼──────────┤ │71 │106年11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2590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27380 元 │ ├──┼──────┼──────────┼──────────┤ │72 │106年12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4970 元 │ │ │ │丹丹漢堡(瀋陽店) │13500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13950 元 │ ├──┼──────┼──────────┼──────────┤ │73 │107年1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4105 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12190 元 │ │ │ │BR-早餐店 │2349元 │ ├──┼──────┼──────────┼──────────┤ │74 │107年2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0640 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10010 元 │ │ │ │BR-早餐店 │128219元 │ ├──┼──────┼──────────┼──────────┤ │75 │107年3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1700 元 │ │ │ │丹丹漢堡(瀋陽店) │10020 元 │ │ │ │BR-早餐店 │224524元 │ ├──┼──────┼──────────┼──────────┤ │76 │107年4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4220 元 │ │ │ │丹丹漢堡(瀋陽店) │11880 元 │ │ │ │丹丹漢堡(文慈店) │11250 元 │ │ │ │BR-早餐店 │1782元 │ ├──┼──────┼──────────┼──────────┤ │77 │107年5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4120 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10230 元 │ │ │ │丹丹漢堡(瀋陽店) │13670 元 │ │ │ │BR-早餐店 │16273 元 │ ├──┼──────┼──────────┼──────────┤ │78 │107年6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7785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19605 元 │ │ │ │BR-早餐店 │192476元 │ │ │ │兵仔市場吳小姐 │26390 元 │ ├──┼──────┼──────────┼──────────┤ │79 │107年7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6900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16630 元 │ │ │ │BR-早餐店 │63498 元 │ ├──┼──────┼──────────┼──────────┤ │80 │107年8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4540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17373 元 │ │ │ │BR-早餐店 │28537 元 │ ├──┼──────┼──────────┼──────────┤ │81 │107年9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31775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23945 元 │ │ │ │BR-早餐店 │217241元 │ ├──┼──────┼──────────┼──────────┤ │82 │107年10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22915 元 │ │ │ │丹丹漢堡(瀋陽店) │29120 元 │ │ │ │BR-早餐店 │43170 元 │ │ │ │兵仔市場吳小姐 │108150元 │ ├──┼──────┼──────────┼──────────┤ │83 │107年11月份 │丹丹漢堡(鳳山店) │17490 元 │ │ │ │丹丹漢堡(五福店) │15460 元 │ │ │ │丹丹漢堡(國際店) │10950 元 │ │ │ │BR-早餐店 │15767 元 │ │ │ │兵仔市場吳小姐 │57320 元 │ ├──┼──────┼──────────┼──────────┤ │84 │107年12月份 │BR-早餐店 │15588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