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7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詐欺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11 月 24 日
- 法官陳淑勤、鄭雅文、林岳葳
- 當事人台灣全球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78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台灣全球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林士勛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之規定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5年1月27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刑事第五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4 日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淑勤 法 官 鄭雅文 法 官 林岳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玫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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