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附民字第33號
- 原告
- 莊錦梅
- 原告
- 葉世宏
- 原告
- 葉建麟
- 共同被告
- 吳宗濱
- 共同被告
- 興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辛忠道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本院112年度交訴字第35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交附民字第33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本院112年度交訴字第35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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