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交簡附民字第9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5 月 22 日
  • 法官
    陳威龍陳嘉臨張婉寧

  • 原告
    林宗陞
  • 被告
    吳佳純家德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簡附民字第92號附民原告 林宗陞 附民被告 吳佳純 家德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即車牌號碼000-0000號車主)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2年度交簡字第86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2 日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威龍 法 官 陳嘉臨 法 官 張婉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書記官 莊月琴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交簡…」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