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智簡字第2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4 月 28 日
- 當事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智詔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智簡字第21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智詔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 續字第133號),因被告自白犯罪(112年度智易第5號),本院 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並判決如下: 主 文 陳智詔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之侵害著作財產權罪,共貳罪,各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玖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㈠證據部分:補充「被告陳智詔於刑事準備狀中之自白」;㈡應適用之法條部分:補充「被告本案所犯2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 予分論併罰」外,其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爰審酌被告輕率於所經營、管理之○○○○臉書粉絲專頁張貼他 人繪製之醫療衛教相關資訊圖片,侵害告訴人磐優公司、劉育志即映志工作室之著作財產權,所為實有不該。惟念及被告於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惟迄未與告訴人2人達成和解, 及被告為碩士畢業、擔任中醫師、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定應執行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許家彰提起公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8 日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貽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洪翊學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著作權法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1年度偵續字第133號被 告 陳智詔 男 00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市○○區○○路000號 居○○市○○區○○路0段000巷0樓 之0(00)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前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經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檢察長命令發回續查,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智詔為址設臺南市○○區○○路00號「○○○○診所」之負責人, 綜理診所事務及編輯管理○○○○診所臉書粉絲專頁等業務。陳 智詔明知其自網際網路搜尋所得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圖片,係映志文創工作室(下稱映志工作室)即劉育志及磐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磐優公司)員工以繪圖軟體所繪製且享有著作財產權之美術著作,現仍於著作權存續期間內,未經磐優公司及劉育志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及公開傳輸。詎陳智詔基於擅自重製、公開傳輸上開著作物而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之犯意,未經磐優公司及劉育志之同意或授權,於附表一、二所示時間,在臺南市○○區○○路00號○○○○診所或臺南 市○○區○○路0段000巷0樓0棟住處,利用網路設備上網至不詳 網頁,下載重製上開磐優公司及劉育志所享有著作財產權之圖片,隨即再將該等重製之圖片轉貼至○○○○診所之臉書粉絲 專頁上,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足生損害於磐優公司及劉育志。嗣於110年3月2日15時20分許,經劉育志上網發現而報 警訴究查獲。 二、案經磐優公司、映志工作室即劉育志訴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資料暨待證事實 編號 證據名稱 待證事實 1 被告陳智詔之供述 坦承有重製、公開傳輸告訴人磐優公司、映志文創工作室(美術著作,並上傳至○○○○診所臉書之事實 2 告訴人劉育志之指訴 全部犯罪事實 3 磐優公司之美術著作3張、被告經營之○○○○臉書網頁、照護線上網站上發布上開圖片之截圖畫面各1份 證明被告重製、公開傳輸告訴人公司美術著作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罪嫌。又被告以相同方式,接續侵害告訴人之著作權,主觀上係基於單一之犯意,各犯罪之目的同一,且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所侵害之法益復各相同,在刑法評價上,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應各論以接續犯之單純一罪。被告重製之行為屬已罰之前行為,不另論罪(司法院108年度智慧財產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號研討結果參照)。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7 日檢察官 許 家 彰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5 日書記官 陳 立 偉 附錄法條: 著作權法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75 萬元以下 罰金。 附表一:陳智詔侵害著作權人映志文創工作室即劉志育著作財產權一覽表 編號 標 題 重製及公開 傳輸之時間 備註 1 肺炎鏈球菌引發侵襲性疾病的常見殺手 108年2月13日 告證4 2 肺炎鏈球菌會於鼻及咽喉引發疾病、肺炎鏈球菌是社區型肺炎最常見的原因、肺炎鏈球菌會進入血液循環造成慢性疾病 預防肺炎鏈球菌你該這麼做、 容易感染肺炎鏈球菌的族群1 、容易感染肺炎鏈球菌的族群2、關於肺炎鏈球菌你要記得 108年2月13日 告證5、告證6 3 如何檢查乳房 104年9月28日 告證7 4 登革熱 104年8月29日 告證8 5 消化性潰瘍檢查與治療 104年8月10日 告證9 6 頭部外傷你該注意 104年8月13日 告證10 7 讓人痛不欲生的胰臟炎 104年7月31日 告證11 8 尿路結石 104年7月27日 告證12 附表二:陳智詔侵害著作權人磐優股份有限公司著作財產權一覽表 編號 標 題 重製及公開 傳輸之時間 備註 1 缺乏蛋白質的症狀! 110年1月18日 告證13 2 可能是熱衰竭你可以... 109年7月14日 告證14 3 蜂窩性組織炎 109年6月28日 告證15 4 膽固醇過高,併發症很多! 109年6月21日 告證16 5 避免中署,要注意熱指數 109年6月19日 告證17 6 吃美味要適量膽固醇不超標 109年6月11日 告證18 7 補充葉酸吃什麼?圖表攻略 109年5月29日 告證19 8 治療登革熱 109年4月21日 告證20 9 帕金森氏症的三大症狀 109年4月14日 告證21 10 想多攝取維生素C可以試試 109年4月12日 告證22 11 膽囊癌的症狀 109年4月11日 告證23 12 慢性疲勞症候群 109年4月10日 告證24 13 代謝症候群與胰島素阻抗性 109年4月9日 告證25 14 腕隧道症候群 109年4月9日 告證26 15 主動脈剝離的危險因子 109年3月19日 告證27 16 糖尿病造成心血管病變 109年3月17日 告證28 17 腦下垂體腫瘤 109年3月15日 告證29 18 帕金森氏症 109年3月9日 告證30 19 麻疹症狀 109年3月9日 告證31 20 疫情當頭,該怎麼辦? 109年3月6日 告證32 21 末期腎病變的原因 109年3月3日 告證33 22 槍傷、穿刺傷導致肺泡、血管破裂,空氣、血液進入肋膜腔 109年3月3日 告證34 23 每天適量咖啡可能降低疾病機率、副作用 109年3月2日 告證35 24 黴漿菌感染 109年2月27日 告證36 25 四招預防散播諾羅病毒 109年2月7日 告證37 26 想多攝取維生素C可以試試 108年11月10日 告證38 27 天然高鈣食物攻略 108年11月9日 告證39 28 蛋白質攝取量 108年11月9日 告證40 29 高血壓會影響多處器官健康 108年1月25日 告證41 30 血壓數字怎麼看 108年1月25日 告證42 31 準確測量血壓 108年1月25日 告證43 32 面對高血壓,你該改變生活型態! 108年1月25日 告證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