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簡上附民字第137號
- 原告
- 遠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李乾坤
- 被告
- 范志瑋
上列被告范志瑋因偽造文書等案件(本院112年度簡上字第273號),經原告遠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簡上附民字第137號
上列被告范志瑋因偽造文書等案件(本院112年度簡上字第273號),經原告遠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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