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重附民字第2號
附民原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 法定代理人
- 黃莉莉
- 訴訟代理人
- 蔡文健律師
楊家瑋律師
附民被告 明祥馨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兼法定代理 郭再欽
人
附民被告 林富順
魏如筠
達昕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兼法定代理 張宗錦
人
附民被告 王調群
賴榮添
上列被告因111年度訴字第1416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 法 官 蕭雅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