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交附民字第214號
- 原告
- 馮陳淑華
- 訴訟代理人
- 王盛鐸律師(法扶律師)
- 被告
- 竑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芳銘
- 被告
- 陳鯨文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3年度交簡字第283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交附民字第214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3年度交簡字第283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交附…」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