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交重附民字第15號
- 原告
- 蘇芷樂
- 原告
- 蘇芷漾
- 原告
- 兼上二人共同
- 法定代理人
- 蘇偉忠
- 原告
- 蔡金彬
- 法定代理人
- 蔡佩芳
- 原告
- 郭美霞
- 被告
- 林桂好
- 被告
-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洪吉雄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14年度交訴字第3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交重附民字第15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14年度交訴字第34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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