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148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7 月 15 日
- 法官彭喜有、鄧希賢、洪士傑
- 法定代理人詹宏志
- 原告拍付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侯元劼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1488號 附民原告 拍付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宏志 附民被告 侯元劼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易字第880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5 日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彭喜有 法 官 鄧希賢 法 官 洪士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王若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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