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南簡上字第一七三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南簡上字第一七三號
- 上訴人
- 甲○○
- 即被告
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南簡上字第一七三號
右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