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 原告
- 六健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徐香滿
- 被告
- 溢勝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錦顏
- 被告
- 甲○○
右被告因侵占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事實
一、原告方面:如起訴狀所載。
二、被告未為任何聲明或陳述,亦未提出任何書狀。
理由
一、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刑事部分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三條第一項前段定有明文。本件被告被訴侵占等案件,業經本院判決諭知無罪在案,自應依首揭規定,以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因本訴駁回而失所依附,應併予駁回。
二、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三條第一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