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8 分鐘讀完 全文 2,61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交聲字第四七七號

聲明異議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2 月 11 日

法官張瑛宗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九十一年度交聲字第四七七號

移送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
受處分人
即異議人
昆達交通有限公司
代表人
莊錦綉

右列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所為之裁決處分(處分案號:麻監裁罰字第裁七五—Z00000000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異議駁回。

理由

一、聲明異議意旨略以:如附件聲明異議狀所載。

二、按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總聯結重量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記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其應歸責於汽車駕駛人時,除依第三項處汽車駕駛人罰鍰及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記點外,汽車所有人仍應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有前項規定之情形者,應責令改正或當場禁止通行,並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超載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一千元;超載逾十公噸至二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二千元;超載逾二十公噸至三十公噸以下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三千元;超載逾三十公噸者,以總超載部分,每一公噸加罰新臺幣五千元。未滿一公噸以一公噸計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三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

(一)本件受處分人即異議人昆達交通有限公司(下稱昆達公司)所有之車號IW─643號營業大貨曳引車,係於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六日七時三十四分許,由司機吳財誠載運飼料行駛,在行經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后里地磅北向處時,為警攔車稽查,當時該輛載運飼料之大貨曳引車雖另有聯結T7─40號營業全拖車,惟該拖車部分僅用木板釘框,其內除堆載二、三包米糠並用帆布覆蓋外並未裝載其他貨物,經警會同駕駛人以后里地磅就營業大貨曳引車部分及拖車部分各別過磅結果,其中營業大貨曳引車未聯結拖車總重量為三十四.五六公噸,已超過該輛營業大貨曳引車核載總重二十公噸有十四.五六公噸之多,遂予當場製單舉發等情,有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公警局交字第Z00000000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及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警察隊九十一年九月二十日公警局國三交字第0910014986號函、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公警局國三交字第0910016815號函各一紙附卷可憑,而異議人亦坦承當日該輛大貨曳引車所載之飼料經過磅後有如前揭數據並經警製單舉發,足見異議人之汽車於右開時、地裝載貨物有超過核定之總重量之事實甚明。

(二)異議人雖辯稱:該輛營業大貨曳引車及拖車部分均可裝載貨物,且核載之總聯結重為四十二公噸,而當日所載飼料總重雖為三十四.五六公噸,惟尚未超過總聯結重,並未超載,只因所載貨物未平均分配在營業大貨曳引車及拖車內,應僅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聯結車輛未依規定裝載之規定云云。惟查,該輛車號IW─643號營業大貨曳引車係一密封式之飼料散裝車,經核載之總重量為二十公噸,而該車原為營業大貨車,嗣因加裝聯結器而可牽引拖車始變更為營業大貨曳引車等情,有該輛車號IW─643號營業大貨曳引車之行車執照、汽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及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等影本各一紙在卷可徵,足見該輛營業大貨曳引車本身係可獨立裝載貨物之一密封式飼料散裝車無訛。而查異議人之曳引車在舉發當時所裝載者既係屬容易飛散之飼料,且所牽引之拖車又僅係框式之非密封型車輛,則該飼料自不可能裝填在拖車上,而由異議人在營業大貨曳引車上超重載滿飼料,僅在拖車上堆載二、三包米糠之情節觀之,異議人之實際目的顯然係在裝運飼料而非拖運米糠,從而異議人將曳引車與拖車予以聯結行駛,無非係以二車聯結行駛之外觀態樣來掩飾其可以曳引車超載飼料之違規行為甚明,從而執勤員警將裝載飼料之營業大貨曳引車部分予以獨立過磅,於法並無違誤,是異議人前開所辯,要係規避罰則之詞,不足採信。

(三)本件異議人之汽車,有於右述時、地裝載貨物超過核定之總重量之事實,既可認定,則移送機關即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麻豆監理站據此引用前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一項及第三項之規定,裁處異議人罰鍰新臺幣四萬元並予記汽車違規紀錄一次,於法並無不當,異議人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斷,應依道路交通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九條,裁定如主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法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二 月 十一 日

法 官 張 瑛 宗

書記官 陳 志 德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二 月 十三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交聲…」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