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39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三八號

妨害自由等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5 月 06 日

法官石家禎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三八號

公訴人
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右列被告因妨害自由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一年度偵緝字第二九四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甲○○連續與有配偶之人相姦,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又以私行拘禁之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又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刀子壹把沒收。

事實

一、甲○○曾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八月確定,於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日執行完畢,猶不思悔改,其明知其友人乙○○之妻丙○○(另經不起訴處分)係有配偶之人,竟與丙○○基於概括之犯意,自民國九十年五月中旬起至六月止,在臺南市○○街九號丙○○之娘家住處,二人連續多次發生性關係。嗣甲○○因不滿丙○○欲斷絕此段婚外情關係,乃約陳宣芬外出談判,並於電話中以加害生命之事恐嚇陳宣芬稱:若不出去與之見面,伊身上有槍要對陳宣芬之先生、小孩不利等語;致陳宣芬心生畏懼並危害其安全,陳宣芬乃與配偶乙○○於同年六月二十四日晚上八時許,駕車前往在臺南市○區○○路三段一八三號嘟嘟牛排館前會見甲○○,詎甲○○竟另行基於私行拘禁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之犯意,見僅陳宣芬一人下車在外,其夫乙○○尚停留於自用小汽車內之際,強行將丙○○拉上其所搭乘之計程車,令不知情之司機開往臺南縣白河鎮某處四樓公寓,嗣又持自備之刀子一把恐嚇丙○○不得離開,剝奪丙○○之行動自由至同年月二十七日止。

二、案經丙○○及其配偶乙○○訴由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報請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甲○○矢口否認右揭妨害家庭等犯行,辯稱:我們沒有在一起,是她先生誤會,我完全否認,也沒有強拉丙○○上車私禁云云。惟查,右揭犯罪事實,業據告訴人乙○○於警、偵訊及本院審理中指訴綦詳,核與其妻丙○○於警偵訊及本院審理中證述之情節相符,查乙○○本為被告之好友,與被告並無嫌隙,被告因無處居住,乙○○夫婦尚提供臺南市○○街九號房屋與被告居住,其所言當無故意誣陷被告之理,應堪採信。足見被告所辯,顯係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被告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後段之相姦罪、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罪、第三百零二條第一項之私行拘禁罪。又被告多次相姦犯行,時間緊接,罪名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所為,應依連續犯規定論以一罪並加重其刑。另被告於拘禁被害人陳宣芬之期間內,持刀命陳宣芬不得外出之恐嚇犯行,雖與之前恐嚇陳宣芬需外出與之見面之犯行犯意個別,但與私行拘禁犯行間有目的手段之牽連關係,為牽連犯,應論以較重之私行拘禁罪處斷。再被告所犯上開罪名間,犯意各別,構成要件互異,應分論併罰。查被告甲○○曾於八十六年間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經本院判處有期徒刑八月確定,於八十八年八月二日執行完畢,有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足憑,其於前案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應依累犯之規定論處,並加重其刑,相姦罪部分則遞加重之。爰審酌被告破壞他人家庭和諧,復恐嚇、私行拘禁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至鉅、犯罪後復飾詞狡辯等一切情狀,分別就前述三罪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再被告恐嚇陳宣芬所用之刀子壹把,為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但不能證明業已滅失,爰為沒收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九條後段、第三百零五條、第三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第二項、第四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鋕銘到庭執行職務。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第一項:私行拘禁或以其他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五 月 六 日

法 官 石家禎

書記官 凌昇裕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五 月 六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